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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聋哑学校计算机管理使用条例

 
 

   指导思想:

以我校制订的《宜兴市聋哑学校信息技术两年发展计划》为依据;以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信息化水平为目的;以严格的管理和制度为根本保证;通过一阶段时间的培训、使用,使全校大部分教师都能适应未来教育发展的要求;同时推动我校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把我校办成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名校作软件方面的准备。

 实施细则

本条例根据教师个人电脑(所有手提电脑)和学校内部使用的办公电脑、教学电脑等两部分而制订。

一、    教师个人电脑:

1、              所有教师的个人电脑服从一切从教学实际出发的要求,上班时间不得外借他人、上班时间不得将电脑用作与教学无关的用处。

2、              学校内所有购买移动PC的教师,从本学期起,实现无纸办公,所用笔记(备课笔记、政治笔记、业务笔记)以及相关资料台帐(学校个案、各类计划、试卷)均要求在各自电脑上完成,并在服务器上作相应的备份。

3、              购买移动PC的各科任教师上课时应做到带着电脑进课堂,利用电脑辅助教学,提高教学效益。35周岁内的青年教师在开学四周内应做到每周自已制作并使用两只多媒体课件,从第五周起要求每天使用多媒体课件来辅助教学。

4、              教师在空课时间可利用互联网查询相关教学资料,以求更好地服务于教学,但不得在网上进行游戏、聊天或上色情网站等操作,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学校网管员将根据服务器记录,做好日志记载工作,定期公布。并根据记录,对相应的人员在计算机操作时进行相关的权限设置。

5、              学校将对购买移动PC的教师组织计算机技能培训,并在十月中下旬举行计算机能力考核,以此促进教师计算机能力的提高。

6、              教师的移动PC要求每位教师上下班期间都由本人负责看管,部分不在学校用餐的教师,如果本人愿意中午期间可由学校代理保管。

7、              教师移动PC的升级维护的经费由教师个人承担,电脑的维修,根据移动PC  的质保说明来解决。(部件在质保期内,由厂方负责,在质保期外,由个人承担;遇到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学校办公电脑、教学电脑:

1、              学校办公电脑、教学电脑遵循一切从教学出发的要求,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2、              各室电脑由专人负责,严格管理,不得在网上打游戏,聊天及登陆色情网站等活动。

3、              学校新建的网络教室除上计算机课和信息技术培训外,欢迎没有电脑的中老年教师前来学习计算机相关知识。任何人不得在网络教室内吸烟,任何人不得带茶杯进网络教室,不得更改网络教室内计算机的配置,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              学校各办公、教学电脑的维护由专人负责,应定期做好计算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二00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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